點名雞排妹是「前科犯」 陳沂連發6文挨告獲不起訴

1 月 前
點名雞排妹是「前科犯」 陳沂連發6文挨告獲不起訴
網紅陳沂3月間在臉書上發文,稱「雞排妹鄭家純都已經三審定讞有罪」,「請大家記得在前面加個『前科犯』或是『更生人』」,改名鄭采勻的雞排妹不滿,犯罪前科遭披露,控告陳沂涉嫌違反《個資法》,檢察官認為相關資訊已經公眾週知且合法公開,不再屬於《個資法》保障範疇,台北地檢署23日處分不起訴陳沂。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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