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阿興(化名)2023年11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信義路4段,因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他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自己非常守法,如果遇到行人要過馬路,必定會停下5秒至7秒。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相關證據之後,發現阿興的說詞和現實情況不同,最終裁定駁回。 《詳全文...》
駕駛沒禮讓挨罰6千 喊冤「遇行人必停等5秒」結果被打臉
駕駛阿興(化名)2023年11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信義路4段,因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他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自己非常守法,如果遇到行人要過馬路,必定會停下5秒至7秒。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相關證據之後,發現阿興的說詞和現實情況不同,最終裁定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