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仲「簽專約」13天反悔 法院判決:要賠了

2 週 前
跟房仲「簽專約」13天反悔 法院判決:要賠了
李女與房仲公司簽立專任契約,委託銷售基隆市房地,13天後,李女要求終止契約,之後並將房地出售,房仲公司提告要求給付違約金29萬餘元,法院判李女賠償成交價1%即6萬5000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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