貯存系統自主申報管理 台東環保局籲業者及早申報

5 天 前
貯存系統自主申報管理 台東環保局籲業者及早申報
貯存系統業者請注意!依據「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需於每年1月、5月、9月分3次以網路方式完成自主監測紀錄申報,台東縣環保局提醒業者於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以免逾期申報受罰;另外,今年度1月1日起設有地上貯存系統汽、柴油容量低於1,000公升或貯存容器事業業者,應開始執行監測,5月時辦理第一次申報作業(即1-4月自主監測資料),業者請依規妥善設置監測設施並執行監測作業 。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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