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第1次邀少女出遊就性侵!吃早餐又摸大腿 她報警提告

6 天 前
色男第1次邀少女出遊就性侵!吃早餐又摸大腿 她報警提告
桃園市林姓男子前年11月在網路上認識未滿16歲少女,第一次邀少女出遊時,趁2人車上獨處時搞車震,翌日清晨在早餐店再度乘機摸少女大腿與下體,少女事後不忍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雖坦承與少年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強制性交,法官審結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又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全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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