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 1 月 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30 條及第 95 條修正條文,依規定總統賴清德必須在10日內已公布。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23日表示,總統已公布,總統賴清德在批示公布案時也批示,「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詳全文...》
總統府公布《憲訴法》 賴清德批示「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立法院於 1 月 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30 條及第 95 條修正條文,依規定總統賴清德必須在10日內已公布。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23日表示,總統已公布,總統賴清德在批示公布案時也批示,「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