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因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業已修正罰鍰金額等內容並通過公告實施,澎管處依修正內容,調整原嵵裡、目斗嶼、險礁嶼、姑婆嶼、青灣內灣、隘門、山水及望安水域等8處之公告罰鍰金額內容,自即日起生效。澎管處籲請民眾及各相關業者於該等區域從事活動,應確實遵守公告事項,以免受罰,本項修正公告內容同時刊載於本處官網(http://www.penghu-nsa.gov.tw/)/旅遊指南/水域遊憩活動專區頁面,民眾可便於查詢。
澎管處公告修正隘門海域等8處禁止、限制水域遊憩活動之範圍及種類。
其中因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業已修正罰鍰金額等內容並通過公告實施,澎管處依修正內容,調整原嵵裡、目斗嶼、險礁嶼、姑婆嶼、青灣內灣、隘門、山水及望安水域等8處之公告罰鍰金額內容,自即日起生效。澎管處籲請民眾及各相關業者於該等區域從事活動,應確實遵守公告事項,以免受罰,本項修正公告內容同時刊載於本處官網(http://www.penghu-nsa.gov.tw/)/旅遊指南/水域遊憩活動專區頁面,民眾可便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