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轟「北檢圖利鏡週刊」違偵查不公開 《鏡週刊》聲明回應

4 週 前
民眾黨轟「北檢圖利鏡週刊」違偵查不公開 《鏡週刊》聲明回應
一、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鏡週刊發行「柯文哲涉貪全紀錄」特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在違法、玩法的台灣民眾黨眼中竟變成「囂張」「目無法治」?!台灣民眾黨打壓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視法律為無物,心態昭然若揭!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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