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擴大國旅暖冬遊」方案,係基於國人國內旅遊一日遊比例超過九成,為能鼓勵深度在地旅遊,擴大至參考3年平均住房率(包括本年上半年住房率)未達50%之縣市,實施期間統一為自108年1月1日(星期二)至1月31日(星期四)止,預計旅遊獎勵措施挹注9.8億元經費提振國內旅遊市場發展。不論是「獎勵旅行業包裝國內團體旅遊行程」或「獎勵自由行族群住宿優惠」,均維持原「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中,針對60歲(含)以上樂齡族群之加碼補助,但無交通費補助。另首次增加青年及親子族群作為加碼補助對象,期盼為地方帶動旅遊動力,希望不拘團遊或自由行形式,國人均能安排前往各縣市具有在地特色之景點旅遊及體驗在地文化與美食。
團體旅遊 : 擴大全台旅遊補助範圍
- 在「獎勵旅行業包裝國內團體旅遊行程」部分,旅行業辦理「全國各縣市」團體旅遊2天1夜以上且放假日未超過1天,將獎助旅行社以每位國人旅客每日最高500元、樂齡族每日最高1,000元計算,每團補助上限3萬元。
- 如旅行業安排前往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地區行程,補助上限5萬元。另每一家旅行業以補助15團為限;前已參加「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滿10團之旅行業,可再申請5團。
- 在「獎勵自由行族群住宿優惠」部分,旅遊範圍除原「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涵蓋之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高雄市及屏東縣等5縣市持續辦理外,另擴大至近3年平均住房率(含今年上半年)未及50%之14個縣市(詳如附件)。
- 國人如在周日至周四期間住宿該等縣市參與方案之旅宿,將補助住宿費59歲以下每房最高1,000元。另為鼓勵樂齡族群走出戶外、青年結伴同行及親子攜幼出遊,民眾年滿60歲(含)以上或30歲(含)以下,住宿房價每房將加碼補助最高至1,500元。
附件 - 擴大國旅暖冬遊方案
- 獎勵「團體旅遊」優惠適用縣市
全臺22縣市 - 獎勵「自由行住宿」優惠適用縣市
基隆市、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共19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