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控桃園警「強踩腳鐐」逼供成傷 法官還原真相判無罪

1 月 前
慣竊控桃園警「強踩腳鐐」逼供成傷 法官還原真相判無罪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青埔派出所李姓副所長2021年間偵辦竊盜案件時,警方以手銬、腳鐐將鄭姓竊賊拘押於拘留室,又在手銬腳鐐間加銬一副腳鐐,但鄭嫌事後指控李姓副所長用腳踩住腳銬,導致戒具牽引導致雙手手腕疼痛,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假藉職務上之權力、機會犯傷害罪嫌起訴李姓副所長;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現場監視畫面,鄭嫌身體部位並未被戒具拉緊,他的指控與事實不符,判決李姓副所長無罪。 《詳全文...》
閱讀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