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停職 林姿妙急提訴願+行政訴訟

2 週 前
全國首例!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停職 林姿妙急提訴願+行政訴訟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犯貪案,一審遭宜蘭地方法院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等3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因財產來源不明判決有罪,應停止其職務,林姿妙成為全國首例因該罪遭停職的縣市長。林姿妙不服遭停職,目前已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同時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打出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停職處分。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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